【独家】“空姐遇害案”折射监管漏洞,滴滴平台陷信任危机!

  • 来源: 驱动中国 文:马婷婷   2018-05-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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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21岁空姐乘坐滴滴顺车遇害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经警方调查,系杀害滴滴顺风车乘客李某珠的嫌疑人刘某华已溺水身亡,案件至此告破。作为平台方滴滴因此事陷入用户信任危机,同时其监管漏洞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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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岁空姐乘滴滴遇害案”,嫌疑司机竟然是有前科的惯犯!被害空姐的父亲李先生接受采访时问滴滴,“我问你们招聘人员、审查人员,这个人劣迹斑斑,我说你怎么招的人?假如说你们工作要是严谨一点,要是理会这个事的话,是不是能避免这次我孩子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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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发生在滴滴平台的“滴滴司机打人”、“滴滴司机杀人”等事件性质之恶劣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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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滴滴平台准入门槛太低、监管不力、部分地区“非法运营”等讨伐声不断……有用户表示,以后出去还是能不坐就尽量不坐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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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驱动中国采访滴滴用户资料

    记者:对于空姐遇害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

    用户:我觉得还是平台自身有问题,因为好像是凶手有前科的人。但是他还 能出现,而且还是夜间的,而且给凶手有可乘之机。

    记者:你以后还会乘坐滴滴吗?

    用户:当然心里还是有阴影的以后出去还是能不坐尽量不坐

    除了负有刑事责任的滴滴司机,滴滴平台应该负有哪些责任?

    福州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洪桥表示:如果单纯从法律层面讲,滴滴公司如果要承担责任的话,应该是管理方面的问人责任,属于过失,按照过失程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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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报道,在民事责任方面,蓝天彬律师认为,滴滴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看滴滴公司作为平台,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核义务,是否对入驻平台的司机尽到了法定和约定的审查义务。从司法实践来看,比较难以追究滴滴平台的法律责任。从社会责任角度出发,滴滴公司应该加强和完善管理,努力避免悲剧再度发生。

    韩骁则表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滴滴作为承运人,没有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对乘客构成违约,且在运输途中乘客发生了伤亡,滴滴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法学教授刘俊海则表示:“研究来研究去发现,滴滴用户协议中,几乎找不到对被害空姐有利条款。

    涉案司机由于曾经有过交通事故记录,便用父亲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并通过了审核。如此流于形式的审核怎能让用户放心?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加强网约车管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存在“网络车司机”无证上岗、“网络车企业”无牌照经营、线下车辆与线上登记车辆不符、违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等6种违规情况的企业、司机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直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

    网约车准入门槛成为关系乘客安危的关键一环,而滴滴平台的审核规程未免过于从简和儿戏。此外,滴滴在部分地区“黑跑”猖獗,监管部门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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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驱动中国采访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资料

    记者:   顺风车的车准入资格是拿驾照、身份证?

    办公人员: 你说的这个东西是滴滴自己规定的,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没有做出这样的规定。司机需要通过考试的,司机要开出租车,必须要拿到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拿到这个证以后才可以开出租车,需要亲自去参加培训,培训完了再考试,考完试之后,需要在公安局备案,公交分局会发一个证,出租车整体还是比较严格的,平时受的培训和教育比较多,出租车受的条件比较多,出租车每个月都会召回去开会、培训,入行之前,都有一个背景审查。但是现在网约车就这个情况,要说具体的东西需要等西安当地的具体政策出台以后。

    记者: 网约车如何让保障乘客的安全?

    办公人员:  对我们单位来说,现在网约车,现行的法律来说,它是黑车,都非法运营的,乘客安全属于公安部门管保障的。现在没有监管,最近滴滴的这个东西,怎么运营,怎么服务是没有监管的,

    记者: 是西安没有监管还是其他城市也没有监管?

    办公人员: 出台的城市应该会有吧,我们会以非法营运去管他,反正西安现在就是这个情况, 西 安现在这个政策没有出台,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得依法做事,对我来说就是法无 授权皆禁止,法律没有允许让你干的事情,是不能干的,我们现在依据的是《西安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西安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里边规定的是驾驶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话,就属于非法运营。

    记者:那对于网约车相关的司机背景、司机准入条件都没有相关的政策?

    办公人员:按照其他城市,这个政策出台以后,会像出租车一样管理,他也得拿到证,才能开,才能上岗,也得经过背景审查。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是选择其他已经出台政策的城市,没有拿到证的司机也在跑,还是有一些问题的

    记者: 所以西安的网约车司机都没有证?

    办公人员: 对,都是违法的,对我们来说,这个政策出台的前一天,都是禁止的,从法律来说都是禁止的。

    记者: 那他们的快车,专车、顺风车这些当时是在网上注册,在网上通过审核就开始跑了。

    办公人员: 你说的审核是滴滴公司的审核,不是政府部门的审核,出租车司机的审核是政府部门给他的一个行政许可,他拿到那个证其实是我们一项行政许可,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公司给他发的,出租车的是政府部门给他发的,政府部门审核的。

    由此可见,滴滴快车,专车、顺风车在网上注册,通过审核是滴滴公司的审核,而不是政府部门的审核。按照《西安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里边规定的是驾驶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话,就属于非法运营。

    不可否认,滴滴作为新生事物为用户出行带来更多样化的选择。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也造成不少网约车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的现象。

    滴滴平台准入门槛低、管控不力、“马甲车”频现、“维权石沉大海”、“部分地区无证运营”、“涉刑事案件”等问题屡遭诟病,如果只是一味的发现问题再整改只怕会令更多的用户失望离开,而这些问题所造成的潜在危害谁来买单?这将是滴滴以及诸多网约车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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