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最强监管来了:限制高额打赏 直播带货需实名

  • 来源: 驱动中国 文:宋涛   2020-10-29/15:50
  • 驱动中国2020年10月29日消息   网络直播迎来最强监管,10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直播电商与短视频发展年会上获悉,在国家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的指导下,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正在参与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和《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预计年底前将出台。

    据报道,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出台的主要目标是解决目前网络直播中存在的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的三大问题,未来将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对上述打赏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占全部网民的62.0%。而在网络直播观众中,11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已占观众总数的十分之一。由于用户群体的特殊性,将学费、生活费用于打赏主播,盗用家长资金账号在直播平台上“一掷千金”的新闻屡屡发生,甚至存在一些主播主动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现象,由此引发不少家长与直播平台之间的纠纷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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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道称,在即将出台的《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中,将要求直播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进行甄别,从而加以制止。并且会对激情打赏进行规范,高额打赏也会受到限制,相关负责人透露,管理规则将会要求平台对单笔打赏的最高额度加以限制,以避免“天价打赏”的出现。

    目前,用户规模最大的直播内容包括游戏直播、体育直播、电商直播和演唱会直播等,这类直播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是粉丝等观看者的打赏。而在这些直播内容之外,电商直播风头正盛,也衍生出一些诸如卖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对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提出了关于规范直播带货的意见建议,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对带货经营者进行实人实名验证;MCN 机构要依法依规管理主播,建立违规主播惩戒机制;网络主播要传播积极、正面、阳光的理念和态度,抵制虚假、丑恶、低俗内容和表现。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直播带货存在以低价吸引等方式诱导用户下载App 软件、平台商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缺乏相应资质、直播平台擅自冻结用户账号三类主要诉求。此外,还有商家未尽到退换修责任,直播平台涉嫌泄露个人信息、账号无法注销、商品质量不合格、推荐禁限售商品、消费维权不畅等其他类型诉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履行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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