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今日公布了针对五家支付机构的处罚决定,涉及北京度小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有赞支付)、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此次处罚共计罚没金额超过3600万元。
在本次处罚中,有赞支付被处以2787万元的罚款,成为今年支付行业内第二笔高额罚金案例。根据公告显示,有赞支付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以及违规进行非同名划转操作。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对其发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14.736054万元,并处罚款1572.614178万元,罚没共计2787.350232万元。
此外,有赞支付前任总经理朱某因对公司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另一前任总经理张某清因对公司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