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质疑销售水泡车 斯柯达官方回应能服众吗?

  • 来源: 驱动中国 作者: johnny   2019-12-09/15:54
  • 近日,江苏、安徽等地的一些车主反映购买的斯柯达汽车存在电路失灵、系统故障等一系列问题。经调查核实,该批车辆均属于“菲特”台风中的涉水质损车辆。这些车主所购买的斯柯达车辆均疑为2013年“菲特”台风进水质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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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柯达大华东区给片区51家4S店的标题为“质损车及总部长库龄车辆处理方案”的邮件中的内容包括该批车的车架号、车型、配置、处理方式和时间要求等信息。邮件中提到了经销商向汽贸转卖流程,在折扣一栏,这两种车在市场指导价的基础上打七六折,其中“菲特”台风进水质损车按车型的不同还有额外补贴。另外,长库龄车辆属于正常促销,给予额外清库补贴,由总部导入订单并绑定车架号。邮件中还提到,此次大华东区共分配到59台上述车辆,其中内部已消化15台,剩余44台待消化,要求每家经销商至少提报1台车辆需求。经过对比车架号,几位车主所购买的车辆证实为“菲特”台风进水质损车。虽然在价格方面享受了优惠,但车主们称并不了解自己的车辆是涉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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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上汽大众斯柯达回应称:承认2013年该公司有少量车辆因“菲特”台风造成受损。针对受损车辆,斯柯达依据有关质量评判标准对这批车辆进行判断,对于可修复的车辆进行修复并质量检测,对于不可修复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对于已修复并检测合格的车辆,斯柯达按照质损车处理方式委托经销商进行折价销售并要求告知客户,另给予经销商额外的折让补贴。该批质损车将享受与正常商品车一样的三包权益。

    有律师认为,汽车生产商销售质损车,应当在车辆检验合格证上附加注明。汽车销售商销售质损车,应当与消费者签订《质损车销售合同》,或者向消费者提供质损车告知书。否则,汽车生产商、销售商均构成商业欺诈,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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