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17年11月20日消息 近日,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有关“商家虚假降价促销,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的审判案例,宣判欺诈商家向消费者进行原商品价格三倍的赔偿。
此案件始于2016年4月,消费者常某在某电子商务公司旗下的电商平台旗舰店看中了3件商品,商品标注的价格一列均使用横线划掉,促销价则以加深加粗的字体标注,并标有“倾情感恩”等字样。
显然,常某是以促销价格购得此三件商品,一共花费了5296元。之后,常某发现商品价格有所变动,于是他向该电子商务公司客服询问价格变动情况时,客服人员表示,去年4月该公司并未开展促销活动,其中标注价格为商品的集团指导价。常某遂以该公司存在价格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货退款,并按照货款三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11月19日,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审判案例:商家虚假降价促销,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被判按购买商品价格支付三倍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标价形式和销售行为易使消费者对价格的认知产生误解,进而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这种行为属价格欺诈。
一位北京某法院人士表示,当前网络商品信息众多,更替频繁,监管难度较大。网络购物方式为消费者购物提供了海量的参考信息,也为网络商品经营者标注商品信息、修改商品信息提供了便利。在商品信息众多且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的情况下,价格监管部门的执法面临挑战,这为不法网络商家进行价格欺诈提供了条件。
另一位法官则表示,“网络购物环境中的价格欺诈具有隐蔽性,经营者因价格欺诈所带来的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通过价格欺诈所获取的利益高于可能发生的违法成本,使得网络经营者违法行为多发。”
因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最好先进行全网搜索,或者进行线下商场的价格比对,做到心中大致有数,再查看成交记录。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复制保存商品链接网址,对商品宣传销售页面截图,当中要含链接网址,记下交易单号,最好能有聊天记录。一旦遇到价格问题,都可依此证据向物价部门投诉举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比传统销售,复杂多变的网络购物环境监管起来确实很有难度,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尽可能的斟酌比对,避免掉入所谓的“低价促销”陷阱。如果一旦发现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应当积极维权,严厉打击虚假价格宣传的行为。同时,作为商家应当诚信经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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