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3月28日消息,北京海淀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网购欺诈案。
据悉,陈先生于2015年6月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部苹果iPhone 5s(A1530)16GB银色移动联通4G手机。在线支付了3488元手机款后,于7月2日收到了新手机。
但接下来,陈先生在次日使用过程中发现,新手机的耳机始终没有声音。起初,陈先生怀疑是耳机出了问题,但通过其他苹果手机的测试发现,实际上存在故障的是手机本身。
2015年7月4日,陈先生向京东客服提交了退货申请,但当京东物流人员上门去取件时,陈先生却发现自己遗失了手机发票,退货失败。随后,陈先生联系了苹果售后,但苹果方面表示此种情况应由京东商城来解决。
无奈之下,陈先生又再次联系京东要求换货,但因审核未通过,最终双方仍是无法达成一致。
问题来了,2015年8月3日,陈先生决定自行前往苹果授权服务商处修理手机故障,谁知道,手机经返厂检查后,该故障手机经过非Apple授权的改装或者拆卸导致该设备无法使用或在维修过程中变得无法使用,因此不在保修范围内。
最终,陈先生将京东告上了法庭,要求京东世纪公司退货并进行三倍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京东支付给陈先生赔偿款10464元。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在网购中,消费者应提高警惕性和甄别能力,在购物后则应保存好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出现问题,及时联系经营方商讨解决办法,如若不行,则应尽快保存证据,诉诸法院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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