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国家对其销售渠道、宣传渠道等是有诸多限制的。早在2007年,国家就明确禁止通过网络销售烟草,但时至今日,在“淘宝”上仍可搜索到售烟信息并能购买。为此,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七问“淘宝”,提出质疑。
一问:对网络禁止售烟的规定是不知还是无视?
2007年施行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淘宝”上为何售烟依旧?
二问:对入网店铺是否严格审查?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淘宝”是如何审查和防范相关入网店铺销售禁售商品的?“淘宝”对相关店铺是否提请了禁销烟草专卖品的注意?
三问:对入网店铺是否有效检查监控?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
四问:对利用其平台发布售烟信息是不能管还是不愿管?
“淘宝”一些店铺内标注售烟的咨询联系方式,通过QQ等方式联系售烟。这种售烟的图片链接很容易辨识,而“淘宝”对此类公然违禁的信息是没有能力净化,还是出于利益视而不见?
五问:“淘宝”是如何配合“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
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7月至11月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在行动“通知”中明确要求包括“淘宝”在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而截至8月5日,“淘宝”上售烟信息依旧。
六问:网络售烟危害青少年,“淘宝”社会责任何在?
青少年是网络购物的重要群体,网络售烟有禁不止,对青少年的危害不言而喻。“淘宝”社会责任何在?
七问:“淘宝”的免责声明为何霸气十足?
打开“淘宝”网页,见不到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承诺,却可看到免责声明:“淘宝网所展示的宝贝供求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淘宝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今年3月15日施行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淘宝”声明明显与法律规定相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