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买了台二手电脑,随后发现笔记本中有原电脑主人使用的账户密码,遂滋生贪念,盗窃支付宝账户中的钱款近2万元。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被告人邓某平时经常在网上淘旧货,然后转卖卖出赚取差价。2013年9月,被告人邓某在赶集网上买进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之后,他在无意中发现该台电脑的系统等都没有被还原,里面还有一个支付宝的账户信息。邓某发现电脑中不仅有两个支付宝账户和密码,且两个支付宝账户中都还有钱,并且分别与两个银行卡进行了绑定,银行卡中还有很多的钱。
邓某遂其贪念,将支付宝账户的密码与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修改后,将里面的钱及绑定的二张银行卡中的钱转出,共计人民币18,974元。
被害人王先生和他的女友接到短信提醒发现淘宝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淘宝账户密码均被改,后查询银行卡发现其中资金被盗,遂向警方报警。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核实情况后,先行对王先生进行了赔付。
2013年11月,邓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邓某到案后,在家属的帮助下,退回了违法所得。
评论 {{userinfo.comments}}
{{child.content}}
{{question.question}}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