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特斯拉与西安车主李某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二审判决正式公布,法院最终裁定李某需向特斯拉赔偿的金额由一审的2000元增加至70000元。法院判决基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特斯拉车辆进行的技术鉴定,该鉴定明确指出车辆制动系统在当前检测下正常有效,无故障记录,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面对终审判决结果,涉事车主李女士通过其个人微博发文表达了对案件的多项质疑。李女士在文中表示:

“1、首先明确鉴定性质,才能确定阳光鉴定需不需要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如果是交通事故鉴定,则需要鉴定物证(如痕迹鉴定)和声像资料(如视频、存储卡信息)。这两类鉴定是在“四类鉴定”范围内的,按法规是必须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而陕西阳光没有!陕西阳光公正注册资金100万元。

2、鉴定结论是「现时」技术状况正常。而案发在2年前,而且车辆已经转卖。这个「现时」正常的意义在哪儿?

3、它有没有软件鉴定能力?EDR数据是用谁的工具提取,并由谁解读的?中间缺失的几秒选择性的上传,漏掉的数据去哪了?

4、针对鉴定中出现警报是因为脚尖向上影响了制动踏板,可能作为车主,需要被教育。没事勾油门玩。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2条委托人应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第50条第二款。发现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鉴定机构不得受理.后台数据.EDR数据是最最基本的鉴定材。”

回顾案件始末,2021年3月,李女士驾驶特斯拉时遭遇交通事故,随后与河南同样身为特斯拉车主并遭遇交通事故的张女士一同在2021年上海车展特斯拉展台上以“刹车失灵”为由进行维权,并就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李女士因该行为受到行政警告处罚,而特斯拉则声称该事件对其造成了高达上亿元的订单及商誉损失,并据此起诉李女士索赔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