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集团今天上午正式对外澄清关于其旗下知名主播董宇辉先生相关财务安排的误解,这一澄清源自2024财年第四季度财报会议上的讨论。在会上,针对分析师提及的针对董宇辉的“one-time compensation”支付事项,市场上出现了关于此款项性质为离职补偿的误读。

新东方集团明确表示,该笔款项的支付并非基于任何辞退董宇辉先生的考量,而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的共识,以支持董宇辉先生及其新成立的“与辉同行”公司的未来发展。该安排是新东方对董宇辉先生个人职业成长及“与辉同行”品牌独立运营的支持与认可,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离职补偿。

回溯至今年7月25日,东方甄选官方宣布了董宇辉先生从原有岗位调整,并同时宣布“与辉同行”公司将独立运营,由董宇辉先生全资持有。这一变动标志着双方合作模式的转变,而非雇佣关系的终止。为顺利推进此项业务调整,新东方集团与董宇辉先生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决定将其在“与辉同行”项目中的历史收益及股权转让相关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董宇辉先生,总金额达到2.18亿元人民币。这一举措被外界误称为“分手费”,实则是对双方合作成果的一次性结算与未来合作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