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新规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推动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鼓励重点领域模式创新,同时完善全产业链政策扶持体系。
指出到2025年底前,市级财政按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1比例出资,重点支持车辆示范应用等。对车辆配套使用的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双极板等核心部件,本市给予相关车辆生产厂商资金奖励。
2025年底前,对纳入国家相关奖励目录的燃料电池汽车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且车辆配套使用的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双极板等核心部件,符合本市综合评价指标要求,本市给予相关车辆生产厂商资金奖励。其中,相关车辆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本市按照每1积分20万元给予奖励,由统筹资金安排15万元,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企业所在区安排5万元。
在本市研发生产的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储氢瓶阀等关键零部件,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应用,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由相关区参考积分值给予企业奖励资金,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3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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