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涉嫌排放造假 面临北京生态环境局重罚
驱动中国 2019年5月10日消息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告显示,江淮汽车涉嫌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此行为进行重大处罚。

江淮汽车5月9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4月份对公司新车环保一致性进行抽查,2018年7月份发现公司三台京五状态载货汽车产品疑似存在问题。北京地区实施的是京五排放标准,本次抽查的公司三台产品均为京五状态载货汽车产品,经统计公司在北京市场销售的同型号车辆累计700余台,约占公司2018年载货汽车销量的0.29%。目前公司正联合相关发动机供应商进行深入的技术研究,分析可能产生问题的原因,同时也在积极配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听证环节的相关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9条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经江淮公司申请,本次事件的听证会将延期至5月16日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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