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22年5月9日消息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与周秀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二审时驳回了知网的上诉。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时认为,知网涉案侵权行为影响范围较大、主观过错程度明显;涉案文章的字数,按照版面字数,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等相关因素酌情确定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考虑充分,数额适当。知网后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了上诉。知网上诉理由之一认为赔偿金额过高。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争议焦点问题主要有4个:知网提供涉案作品网络阅览及下载服务是否构成侵权;知网的被诉使用行为是否构成法定许可;周秀鸾对不同传播端口取证并分别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诉讼;一审法院关于知网应赔偿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数额的判定是否合理。
对于以上争议,法院审理认为:知网侵害了周秀鸾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知网将涉案作品上传网络并允许网络用户下载的行为不构成期刊转载法定许可;不同终端传播的范围不同,所造成的损害和可以主张的赔偿范围也不相同,周秀鸾分别进行公证取证,并分别提起诉讼并无不当;一审法院对律师费及均摊后的公证费等合理支出予以支持,依据充分,数额适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