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在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据悉,被点名的互联网企业中,包括了部分上市公司,小米公司存在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错误、对外赠送商品未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按照增值税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外赠送礼品虽然并不获得收入,但仍需按视同销售行为,参考同类货物的价格计征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此项规定主要为了避免出现税法漏洞,避免企业以赠送不收款为名不缴税。对外赠送商品视同销售行为,既堵住了漏洞,也使增值税链条完整。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对外赠送商品未按视同销售纳税。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5955亿元,同比增长20.7%。但是,我国对互联网企业的税收征管存在不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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