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18年1月16日消息 今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消息称,因认为被告快餐店在店铺招牌及“美团”平台擅自使用其“永和豆浆”商标,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该快餐店及美团外卖平台的运营者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原告诉称,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相关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核准使用商品服务类别均为第43类:餐馆,自助餐馆,餐厅等。2016年6月27日,商标权人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将上述商标的独占使用权让与原告,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201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6日。
对于永和豆浆大家都再熟悉不过,它已经成为两岸三地乃至国际市场知名品牌。北京海淀法院的案件快报中表示,“永和豆浆”字样是原告商标体现呼叫功能的显著部分,被告地处繁华地带,未经原告许可,在其门店招牌及美团平台擅自使用“永和豆浆”字样,是消费者误认为被告提供的餐饮服务于原告具有特定的关系,混淆服务来源,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关于此案件,海淀区法院表示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我们也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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