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vs电视猫 乐视完胜

  • 来源: 驱动中国 作者: 卫苗   2016-07-04/11:19
  •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审判了一起案件,判决电视猫视频软件所在的企业千杉公司向乐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公证费22040元。

    乐视与千杉公司因何原因打上官司?

    乐视公司认为电视猫视频软件以“盗链”的形式传播影视作品,侵犯了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视公司)将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千杉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索赔200万元。

    电视猫视频软件未经授权,故意避开并破坏乐视公司的保护技术措施,对《道士下山》、《老严有女不愁嫁》、《顾家乐的幸福生活》这三部作品,以“盗链”的形式在网上传播侵犯了其著作权。并且去掉了乐视公司的播放页面广告及贴片广告,跳过了会员收费,吸引用户下载使用电视猫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

    千杉公司如何回应?

    千杉公司认为,这三部作品并未储存在电视猫的服务器上,链接行为不属于侵犯传播权的行为,并且已标识来源为乐视视频,因此不构成侵权行为。

    千杉公司还认为,自己公司从事软件行业,电视猫软件用于电视端和手机端,乐视从事网络视频行业,用于计算机端,称自己与乐视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

    最终,法院审判结果为,千杉公司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乐视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公证费22040元。

    最近因著作权而打官司的案例不再少数,一不小心就会在被告与原告之间徘徊,还是要遵纪守法、小心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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