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朔起诉李亮名誉权纠纷 李亮回应将积极应诉
财经媒体人秦朔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起诉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李亮回应将积极应诉;双方争议源于围绕字节系与腾讯系移动互联网使用时长份额及‘字节时间’判断的一周公开论战,诉讼焦点涉及李亮对秦朔立场独立性的相关表述。
驱动中国11月3日消息,财经媒体人、“秦朔朋友圈”创始人秦朔已就名誉权纠纷起诉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李亮回应将积极应诉。此次诉讼来自双方围绕中国互联网格局判断持续约一周的公开争论。
11月2日,秦朔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声明称,针对李亮近期发布的侵害本人名誉权的言论,已委托国浩律师事务所向上海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李亮同日在微博发文回应,表示会积极应诉。
争议起点为秦朔10月26日在“秦朔朋友圈”发表《可怕的红果与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秦朔在文中援引野村证券报告中的QuestMobile数据称,2026年7月中国移动互联网使用时长前50的应用中,字节系份额为40.9%,腾讯系份额为29.1%,并据此讨论中国互联网是否正从“腾讯时间”转向“字节时间”。
李亮随后多次发文反驳上述判断,认为该定性极不严谨。他指出,相关数据仅统计移动端前50个应用,未覆盖长尾应用和PC端,不足以概括中国互联网整体格局。李亮还强调,腾讯公司短剧、短视频增长速度远超抖音和红果。
双方争论随后升级。李亮在微博中使用“非蠢即坏”等措辞,并暗示秦朔的表述可能是后面“利益相关方”坚持要求其做出的。秦朔则指出,李亮将他人撰写的《兰香如故》相关文章错误归属到自己名下,以此影射其与特定公司存在关联。
在秦朔宣布起诉后,李亮发布微博长文进一步阐述立场。李亮以红果短剧为例称,部分被“精英人群”视为“无脑剧”的短剧,内核涉及啃老、天价彩礼、农产品违约等现实问题;其形式上属于“爽剧”,但社会价值不比科普历史文化剧差。
李亮同时将矛头指向“专家自媒体”。他称,这类账号形式上是“专家”,内核却是经营“自媒体”公司的商人;如果其传播不严谨甚至虚假的观点,带节奏、捧杀竞争对手,因“专家”外衣而具有迷惑性,社会危害性很大。李亮把应诉意义表述为让社会明白那些“专家自媒体”的迷惑性和危害性。
秦朔方面主张,李亮相关言论构成名誉侵权,核心指向李亮对其立场独立性的暗示。李亮则否认相关指控,并试图将诉讼框架为对“专家自媒体”现象的公共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