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日前发布“关于治理账号‘假冒仿冒’行为的公告”,宣布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平台内容质量和用户体验,依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及《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规范,微信公众平台启动了针对假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行政区域及职业资质等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
通报显示,自7月26日行动启动至今,微信公众号平台已驳回近60112项违规命名请求,并对681个涉及此类违规行为的账号采取了处理措施,典型案例包括“鉴察 **”、“** 乡镇网”、“* 邹平”、“* 大状工作室”等违规使用行政区域名称,假冒党政机关,假冒新闻媒体等账号。
公众若发现有账号存在假冒仿冒行为,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举报:进入账号主页,点击右上角的“...”,选择“投诉”,然后选取“混淆他人投诉”选项提交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