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携手发布了重要通知,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所有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将在该省高速公路上享受点对点免费通行待遇,通行费用将由省财政统一承担。

与此同时,陕西省也紧随其后,宣布了相似的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9月1日,安装并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该省高速公路上同样将实现通行费全额免除。此外,陕西省还进一步加大了对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于在高速公路沿线建设的日加氢能力超过500公斤的固定式加氢站,将按照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给予补贴,单个站点补贴上限设定为300万元人民币,以鼓励加氢站的建设与升级。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多个省份正积极响应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通过减免通行费、提供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加速推动氢能车辆的普及与应用。此前,山东、四川、内蒙古及广东等地也已相继出台了氢能车辆相关的扶持政策,展现了全国范围内对氢能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山东省自2024年3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氢能车辆实施了两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暂免政策;四川省则通过征求意见的方式,拟在全省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车辆的市区通行限制,并考虑免除其高速公路通行费;内蒙古自治区则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氢能车辆通行费全额奖补政策;而广东省则通过《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特定类型的氢能车辆提供了限时免费停车等便利措施。此外,重庆市也发布了专项政策措施,不仅为销售量达到一定标准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提供新产品开发奖励,还放宽了燃料电池车辆的路权限制,进一步促进了氢燃料电池汽车在该市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