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诉内蒙古科技大学盗播行为 获千元赔款
乐视网(letv.com)因发现内蒙古科技大学侵权电视剧《潜伏》,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内蒙古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获赔1000元,乐视网表示将对该判决提起上诉。
乐视网在起诉中表述,乐视网享有电视剧《潜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拥有其转播权、转售权和独立打击信息网络传播权盗版权。可以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拥有网络点播、直播、轮播、IPTV、无线增值业务、网吧等环境或手机、PC、机顶盒为终端的网络版权,并拥有上诉领域的维权权利。内蒙古科技大学以其校内局域网盗播《潜伏》,在维护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围之内。因此经内蒙古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乐视网获得赔款1000元。
对此,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表示,虽然政府对盗版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网络版权保护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赔金额太低,无法对盗播院校起到警示作用,因此乐视网将对该判决提起上诉。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吴子芳律师说,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必须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学校网站未经合法授权,提供在线播放或者下载服务明显不符合著作权法第22条第6款之规定,其并非是为了学校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少量复制。
吴子芳律师说,在其代理的多起起诉学校涉嫌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中,学校作为被告关于“合理使用”的抗辩法院从未采纳过,法院认定学校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在其主办的网站上提供影片的在线播放或者下载服务,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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