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今起实施 不强制办理工商执照
7月1日消息,从今天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全面施行。办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个人开网店将实行“实名制”,需提交姓名、地址等真实信息,但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该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申请实名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意味着先前“网店必须工商注册”的传言并未兑现,个人仍可以开办网店,而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办法也肯定了“网店实名制”的实施,即所有开办网店的店主必须实名注册。
工商机关除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切实认真履行上述管理责任外,还将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为重点和突破口,积极研究和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通过建立身份认证、交易者信用等级管理、商品质量安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制度,确实承担起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等。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在网上发现的网店虚假信息、网上消费欺诈行为等,将及时以网络市场预警信息的形式向社会发布,一定严厉打击。通过建立网上消费投诉举报平台、指导监督网店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措施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开辟消费保护渠道,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对于违反这一办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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