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规范调整:将封禁微信、微博等账户推广

  • 来源: 驱动中国 文:马婷婷   2018-01-19/13:28
  • 驱动中国2018年1月19日消息  日前,今日头条官方头条号发布了一则公告,自2018年1月24日起,禁止推广微信、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账户,触犯规则或对账户进行扣分和禁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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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头条宣布在未使用商品卡功能的情况下,禁止在内容中推广电商平台(淘宝、微店等)产品。同时,今日头条还将大力补贴内容作者。

    此前,今日头条推出了“千人百万粉计划”:2018年内,今日头条计划在平台上孵化出1000个百万粉丝账号,让1000个人拥有100万粉丝。

    作者的收入包括头条广告分成、千人万元签约、商品功能等。并拿出400亿流量帮助优质微头条用户;此外,还将在2018年投入10亿元,对知识分享进行补贴鼓励。

    种种条款都在释放一个信号,那就是今日头条不再为竞争对手分享流量、搭台唱戏了,而是回归到“内容为本”,培植起自身的影响力和战斗力。就平台自身而言,净化了传播环境获得更大的增值空间;就用户而言,告别广告植入、垃圾营销,能够沉浸在内容阅读中;但对那些习惯了在内容平台攫取商业利润的用户而言,则画上了休止符。

    今日头条具体规则调整如下:

    为保证广大用户阅读和观看体验,平台对推广类信息发布规范做出调整:自2018年1月24日(下周三)起,如头条号发布内容中含有第三方平台(微信、微博等)帐号等推广信息,平台将视情况对内容做「仅推荐给粉丝」处理,或对帐号进行扣分和禁言处罚。

    头条号发布内容(包括文章、图集、音频、视频等)中如包含以下类型推广信息,平台将视情况对内容做「仅推荐给粉丝」处理,或对帐号进行扣分和禁言处罚:

    推广第三方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帐号及二维码;

    推广个人和群组联系方式(电话、微信、微信群、QQ、QQ群等);

    在未使用商品卡功能的情况下,在内容中推广电商平台(淘宝、微店等)产品;

    在未使用扩展链接功能的情况下,在内容中推广第三方网站网址;

    通过关注领奖、关注看全文、关注看答案、关注获取资源等方式,诱导用户关注第三方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帐号。

    相关说明:

    如帐号发布恶意营销推广内容(什么是恶意营销推广?可查看《头条号运营规范》第4条「封号规则」第6款),帐号将被平台封禁处理;

    如在帐号信息(帐号名称、简介、头像等)中以上述方式推广,帐号将被系统退回修改;

    帐号自营广告位推广内容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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