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欺骗大众,欧莱雅涉嫌虚假广告被罚

资讯 驱动中国 蓝鲸财经 19,572 次阅读 0 条评论
分享 Q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位列其中。因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欧莱雅(中国)公司被处罚款20万元。

通告显示,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在重庆某百货有限公司“欧莱雅”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其内容含有“8天肌肤犹如新生”、“众人见证8天奇迹”、“68800人已经见证奇迹水带来的肌肤新生”等用语。

经查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属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19年6月,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

对此,欧莱雅方面向蓝鲸财经表示:“我们在2018年就此事收到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络,并在2018年第一时间与经办单位进行了积极沟通,同时,我们也立即采取了相关措施包括撤回了所有的相关宣传资料,对内外部进行了全面排查,以保证今后对宣传措辞的严谨性做到更精细的把控和对审核制度做进一步优化。”

蓝鲸记者了解到,此次并非该公司第一起由于虚假广告被罚的案例。据有关媒体报道,2019年8月,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沪监管静处字(2019)第062018000653号,指出欧莱雅方面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处以罚款20.597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的行政处罚。10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作出沪市监总处字(2019)第320201810031号决定书,指出欧莱雅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

版权声明:本文由驱动中国整理发布,转载需注明出处与原文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 editor@qudong.com
本文价值 成为第一个评分的人
登录后为本文打分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正在回复 的评论取消
评论加载中…
🔐

登录后参与互动

评论、点赞均可赚积分
连续签到、邀请好友也有奖励 🎁

电脑端: 微信扫码登录 微信内: 一键登录

微信扫一扫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到朋友圈或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