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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酒销售公司原总经理马玉鹏涉嫌受贿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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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据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消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玉鹏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玉鹏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月6日,马玉鹏出任茅台销售公司总经理一职。马玉鹏之前曾担任茅台销售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职务,在出任茅台销售公司总经理一职前并没有一线销售的经验。

据了解,马玉鹏是今年以来公开披露被查的第5位茅台高管。今年5月,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双开,随后因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同月,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聂永涉嫌受贿被捕。

此后,茅台集团原副总经理高守洪、原总经理刘自力、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肖华伟也相继落马。

除此之外,11月,贵州省遵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祖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被提起公诉。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曾通报称,王祖彬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中不如实报告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串供;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其亲属担任职务及调动工作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倒卖茅台酒、茅台酒批条获利或将批条提供给其亲属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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