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先涨价再打折 工商局印发双十一活动市场监管通知

资讯 驱动中国 洪淼 19,601 次阅读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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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中国2017年11月2日消息 距双十一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一边电商正锣鼓喧天的喧声造势,一边国家相关部门也不放松监管。继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审议后,今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网络市场监测监管,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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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上表示,为净化“双十一”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网购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做好监测监管工作,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典型案例,通知上明确规范了相关细节。包括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同时做到“七不得”:

1.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

2.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3.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4.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

5.不得限制、排斥竞争;

6.不得攻击贬低对手;

7.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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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组成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联合督查组,对部分省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督查。督查组将在“双十一”前实地调研指导京东商城、亚马逊、苏宁易购、途牛网、阿里巴巴等平台。针对问题进行行政指导,对企业加强自治、落实平台责任。

希望在督查组的监控下,今年双十一期间,各大电子商务平台都能有效遵守相关规范条例,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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