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再也逃不脱了,专车出事故平台需担责!

资讯 驱动中国 刘骋骋 99,925 次阅读 0 条评论
分享 Q

驱动中国12月5日消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布了国内一起网约车交通事故的判决。其一审判决让网约车平台不再置身事外,判决指出,在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后,乘客颜某与滴滴出行公司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路人损失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10-150910154149

在这之前,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可并不这样认为,2015年10月份时北京朝阳法院受理的一起滴滴专车司机肇事致人伤残案中,滴滴公司就曾辩解,肇事车辆是租车公司租赁的,司机是由签约的劳务公司派遣的,滴滴自身只是互联网信息平台,不应承担责任,而这恐怕是所有网约车平台的共同主张。

1444980681920

 

再加上对专车平台或者出行平台的定位和法律性质缺乏明确界定,所以使人们对于滴滴等的主张无可辩驳,所以很多快车、专车的交通事故纠纷就很容易陷入赔偿责任推诿和追责困难的尴尬局面。

725105

如今北京市海淀区的这一审判结果终于让灰色地段被人监管,根据该案一审判决的认定,目前,专车、快车司机与滴滴公司等平台之间属于“劳务关系”,接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路人或行人受伤,如乘客不过错,则由滴滴公司等平台承担责任。

这一次案件对滴滴平台明确责任,也就明确了各大网约车平台在专车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已经不是自认为的“信息撮合”,而是“承运服务”,且滴滴从收购Uber中国以来所进行的计价方式的变动也被人认为不再是单纯的共享经济,想必以后再碰到类似专车交通事故,滴滴再也抵赖不掉了吧。

 

版权声明:本文由驱动中国整理发布,转载需注明出处与原文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 editor@qudong.com
本文价值 成为第一个评分的人
登录后为本文打分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正在回复 的评论取消
评论加载中…
🔐

登录后参与互动

评论、点赞均可赚积分
连续签到、邀请好友也有奖励 🎁

电脑端: 微信扫码登录 微信内: 一键登录

微信扫一扫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到朋友圈或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