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22日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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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将于11月22日上午9:30再次开庭。该案件曾于2011年9月6日开庭审理,按照民事诉讼法一审审限最长期限为6个月的规定,本案已经严重超审限。

据21世纪网报道,2007年,在重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国美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组织资金购入中关村科技股票,黄光裕使用龙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9310万余元。至6月28日该信息公告日时,以上6人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48万余元。

2010年4月22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根据《证券法》、《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法院裁定,黄光裕犯有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内幕交易罪。黄光裕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九年,被罚6亿元,成为内幕交易罪设立以来刑期最重、罚金最高的一起判例。

在黄光裕案终审判决后,多位因购买中关村科技而遭受损失的股民,筹划向黄光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据悉,该案件是国内第一例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当日,案件审理不到一个小时,原告方在庭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法官因此宣布将择日再审。按照民事诉讼法一审审限最长期限为6个月的规定,本案已经严重超审限。

该案代理律师张远忠对案件超期审理十分不满,他对新浪科技表示,证监会多次强调对内幕交易“零容忍”,法院方应加快案件处理速度。目前,张远忠已经受理了70多位投资者的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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