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公司关于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维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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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互联网上出现了2011 台北电影节 引热评的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相关影视资源。该片制片商为“台湾索尼音乐娱乐”“群星瑞智国际艺能有限公司”,迅雷网络拥有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该片将于2012年1月在中国大陆上映,近日在网络上出现的相关影视内容均为盗版。任何未经迅雷公司许可/授权而通过互联网传播该电影全部或者部分片段的行为及在互联网或局域网通过点播、直播、轮播、下载或利用相关软件等方式传播该片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迅雷公司保留向任何非法传播机构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两岸文化交流的体现,是内地观众了解台湾年轻一代成长历程的窗口。该片在台湾、香港、澳门上映后,引起票房轰动,几乎场场爆满,观影过程中全场掌声不绝,场面十分壮观。这部剧是由 台湾 网络作家 九把刀 执导的自传式 电影 ,改编自九把刀的同名小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电影在2011 台北电影节 世界首映,并且获得第48届 金马影展最佳新人演员奖,最佳新导演提名奖。更是吸引了美西、 澳洲 等国家来洽谈版权,迅雷拥有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现郑重的向互联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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