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隐私案达成和解 20年定期核查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29日宣布,已与社交网站Facebook达成侵害使用者隐私权案的和解协议,未来除非得到使用者的明确同意,Facebook不能把使用者设定为隐私的个人资讯分享给其他人。
依据协议,未来20年Facebook必须定期接受查核,由独立的第三者评估它是否确实做到保护使用者隐私权。不过Facebook不需要支付罚金。
FTC控诉状列出多个Facebook侵害隐私的例子,主张Facebook作法既不公平,也是欺骗。2009年12月Facebook网站改版,使用者原设定为不公开的项目如朋友清单却成了公开资讯,但Facebook未事先提出警告或取得使用者同意。
其次,尽管Facebook宣称使用者安装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提供者只能取得有限资讯,事实上后者几乎可以取得使用者的所有个人资讯,且这些资讯是使用这些应用程序所不需要的。
FTC指出,Facebook也违反承诺,将使用者个人资料提供给广告商。Facebook宣称使用者停用或删除帐号后先前上传的照片及影音就不会再被看到,事实并非如此。
另外,Facebook告知使用者可以透过只限朋友等设定,限定有权阅览其资讯的对象,事实上即使选择只限朋友,朋友使用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提供者还是可以取得其个人资料。
FTC主席雷伯维兹(Jon Leibowitz)强调,Facebook有义务信守对数以亿计使用者的保护隐私承诺,Facebook的创意不必以消费者的隐私为代价,FTC的移动将会确保这一点。
Facebook执行长查克柏洛(Mark Zuckerberg)在部落格贴文表示,脸书犯过很多错误,但他也强调FTC指控的许多缺失,Facebook先前就已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