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毛氏家族又出现以毛文伯(1674---1760)、毛文柱(1687---1759)、毛文常(1717---1736)等为代表的一批文人。
清朝道光以降,毛氏家族的文人更大量涌现。毛兰芳(1826---1892)、毛鸿宾(1852---1928)、毛鼎臣(1844---1909)、毛简臣(1845---1925)、毛麓钟(1866---1921)、毛福生(1863---1933)、毛咏薰(1871---1937)、毛宇居(1881---1964)等皆钟情诗书,在当地颇著文望。
毛兰芳与毛泽东的曾祖父毛祖人为堂兄弟。他青年时代“博学善诗文词赋,应试屡拔前矛,尝代文武官员作应酬简札篇章,佥谓文望日隆”。中年“高悬绛帐,近悦远来,诲人不倦,奖励成才,不计修金之有无也”。毛兰芳一生创作了大量的诗词,最有名的就是“韶山八景诗”。毛兰芳的孙子毛麓钟和毛福生一为秀才,一为国子监监生。
毛鸿宾、毛简臣、毛咏薰等也极喜读书。毛鸿宾是毛泽东在韶山生活时毛氏家族的族长,毛简臣的父亲毛祖南与毛泽东的曾祖父毛祖人为堂兄弟。毛简臣在父亲的督导下,苦读成为秀才(清附生)。
家族先族们的求学事迹,通过家谱、通过口耳相传给毛泽东以潜移默化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毛泽东在读私塾时所跟随的6位老师中,有4位即毛咏薰、毛宇居、毛简臣和毛麓忠为本家族的人。1904年秋,毛泽东在关公桥私塾跟随毛咏薰读书,对历史产生了浓厚兴趣;1906年秋,他在井湾里私塾拜堂兄毛宇居为师,阅读了《春秋公羊传》、《左传》等经史书籍;1909年下半年,他在乌龟井私塾从毛简臣点读《汉书》、《通鉴纲目》等古籍;1910年上半年,毛泽东又在东茅塘面山楼私塾跟从毛麓钟学习《史记》、《日知录》等著作,也翻阅了许多时论和新书,还包括毛兰芳、毛麓钟的诗词作品。正是在这些家族先贤们的引导下,毛泽东步入国学之林,初步领略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也初步具备了作为读书人的涵养和习性。时移势易,特别是1905年科举制度被废除,毛泽东未能像他的先辈那样走入八股应试的道路,可是,读书求知的精神已积淀在他的心里。
据毛宇居和其它韶山老人回忆,毛泽东读书很认真,尽管对经书不喜欢,但仍能熟读它们。他最喜欢看的是中国的旧小说和关涉现实的时论及新书。少年毛泽东的求知欲非常旺盛,他到处借书来读,包括和尚的经书。韶山冲的书读完了,就跑到湘乡外婆家去借。在停学在家的两年中,他白天下地劳动,晚上还坚持读书到深夜。随着阅读范围的扩大,毛泽东的心飞驰得很远,走出家园的梦想时时萦绕在他的脑际。
毛氏家族先贤们的求知精神和重教传统,对毛泽东走出韶山也起到了重要作用。1910年,毛泽东听外家表兄文运昌介绍后,想到湘乡东山高等小学继续求学。毛泽东向父亲讲了自己的打算,但父亲坚决反对。那时,毛顺生拟把毛泽东送到湘潭的一家米店当学徒,希望儿子日后充当他在生意上的帮手。哪知毛泽东的志向不是经营一个小店,面是要经营天下。毛泽东说服父亲,特意把毛麓钟、毛宇居等老师请到家里为自己说话。毛麓种、毛宇居等认为毛泽东善于读书,将来大有可为,还历数读书的种种好处,劝说毛顺生送儿子上学。毛顺生讲不过大道理,但他很现实地说:“泽东是湘潭人,到湘乡读书只怕有界线。”毛麓钟马上答道:“现在中国人到外国留学的都很多,何况只到湘乡呢?”在族亲的压力面前,毛顺生不得不答应了儿子的要求。
1910年秋天,毛泽东挑着简单的行李,在表兄文运昌的陪伴下,踏上了外出求学之路。行前,他改写他人的一首诗留赠给父亲:“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暂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在试题为《言志》的入学考试中,毛泽东畅抒自己的理想,受到校长李元甫的赞赏。李元甫高兴地说:“我们学堂里取了一名建国材!”从家族的文化背景中走出的毛泽东,终生爱好读书,尝言:“我一生最大的爱好是读书”,“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博览群书,成为毛泽东经纶天下的重要条件。 成全人格的修炼精神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也是韶山毛氏家族文化的基石。儒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道德哲学,最讲求品性之砥砺与人格之修炼,坚信内圣才能外王,修身齐家方能平天下。所以,明理做个好人为第一要紧事,功业、文章之属尚在其次。
毛氏家族到韶山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必须倾全力解决生存问题,社会生活尚比较简单,人们无多少时间训练礼仪。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家族先贤开始制定严格的文化规范,以指导和约束族人的行为,保证家族的兴旺发达。乾隆二年(1737年),毛氏创修族谱,可惜该谱已经失传,其主要内容不得而知;光绪七年(1881年)毛氏二修族谱制定了家规18条,家训和家戒各10则;宣统三年(1911年)三修时又增加百字铭训和劝戒讼词。另外,二修、三修族谱时,还辑录了古今圣贤格言。毛氏宗祠“聪听彝训”匾额上方抄录有曾国藩的部分家书,以补家族文化规范之不逮。
二修族谱制定的家规18条涉及家庭、社会人伦道德的各个方面,由族长、房长强制执行。家族处理不了的则“送官究治”。如第1条规定:“孝悌为百行之原,固人道之所当尽。凡为子弟者,务宜服务奉养以事亲,逊顺恭让以尽弟。苟有不孝养父母,不弟事兄长,大则忤逆违悖,小则言语撞触,族长传祠,从重惩戒,训之不悛,送官究治。”又如第5条规定:“子弟之成败全在父兄之教训,故父兄之教不严,子弟之率不谨。凡我族人于子弟知识稍开,天真未遭之际,提撕训导以保天性。及长,教以正业。如有听其游荡,放辟不加约束,先以容纵处父兄,后以不肖治子弟。”再如第15条规定:“公项银谷,除供国课、办祭费、妥公用外,或有赢余,任听经管掌理出入,每年凭众清算,开除若干,实存若干,注载公簿以示清洁,如有肆意侵噬,浮开数目,除追还赔偿外,立行斥革论罚。”
家规作为族人的道德生活信条,具有突出的实用价值,必须做到家喻户晓。毛氏家族在制定出家规后,要求“凡各家长当于三余之时,孙子略识书字之际,使之观看,与之讲明,令其和其稽考,遵其法戒,则在家可为一家之令子,在乡可为一乡之善士,在国可为一国之忠良。”家族长辈特别是族长在保证家规的执行中起着重要作用。毛氏家族的族长毛兰芳、毛鸿宾等皆能“正人先正已”,以人格引领一乡之风俗。毛兰芳早年从军,本来“前程无量”,但当他得知父母倚门泣望时,竟“不脱冕而行,归依膝下,誓不再游”,可算是标准的孝子了。归乡后,他为一族之纲领,“凡济人利物、排难解纷事宜,所谓众善奉行矣”。他对子女严格要求,家学历几代而不坠。对困苦向学者,他“不取学俸”,奖励成才。毛鸿宾作为毛兰芳的继任者,律已甚严。“族中旧例,经理三年一任”,他“曾任经理九年,无一人敢非之者”。他“一生淡于名利,衣服不用洋布,惟以皂衫布帽裹身”。年登六秩,乡族中称觞上寿,“力拒之,乃以所费而移修桥头湾石桥一座。工峻,命名为寿星桥”。对于晚辈,“惟以力学戒奢为励”。他们的率先垂范,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族道德风尚的形成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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