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十一已经开启,但是有不少网友反映,部分商品出现了先涨价、后降价的现象出现。其中以手机类产品最为严重。近日,有网友声称,原本提前将自己的心意的手机放入购物车中,以便在活动开启的时候,迅速抢购。但是却无意中发现,自己加入购物车的手机几乎是“每天一个价”,尤其是平台同型号的手机价格不但没降,反而涨了一波。
不过,像这种预售开始前把价格提上去,之后再进行优惠活动,来回算下来比没有活动还贵200元的促销方式,几乎在每年的双十一都有发生,诸如此类的还有,“预售多花钱”、“虚假发货”等屡见不鲜。比如,去年“双十一”的时候,知名护肤品牌欧莱雅就因为“直播间面膜差价”涉嫌虚假宣传引发众怒,关于“欧莱雅被指虚假宣传”等话题也是多次冲上热搜。而该事件也让多家官媒集体发声,并作为反面案例通报批评。
那么针对商家的这些“骚操作”是否合理,又是否存在行业标准呢?
近年来,一些商家为了刺激消费,使出了浑身解数。如预售定金、凑单满减、品类消费券等,甚至还在此基础上进行组合与分解,其脑洞之大堪比奥数一般。除此之外,电商平台将预售开始时间也由凌晨12点调整到了晚上8点,网友们纷纷戏称自己是“晚八人”,甚至还衍生出了“晚八文学”。
不过,随着电商市场的“内卷”化严重,即使不是“消费日”,一些品牌方在日常的打折力度也很给力。所以,为了更大限度的吸引消费者,从此前的优惠卷便转为“全场打折”、“买一送一”等大出血式的促销方式。当然作为商家来说,为了卖出更多的货以赚更多钱,本就无可厚非。但是,这样病毒式的营销手段也招致消费者的厌恶。甚至不少商家和品牌方还选择铤而走险,为了清库存来快速回笼现金流而进行虚假宣传的方式。
所以,针对这种把消费者当“韭菜”割的恶意营销手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旨在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文件中则明确指出: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除此之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所以,对于商家来说双十一并不是任凭自己“随意发挥”,而是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既不可忽视“双十一”,也不可盲目迷信“双十一”,尤其在购物的时候尽量货比三家,和保持理智的消费头脑。以此避免一些隐藏至深的合同条款,给自身所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总的来说,今年双十一手机变成营销套路的重灾区,也从侧面反映了整个手机行业的日子并不好过,那作为商家来说也是急需一波报复性消费来止血。但是在方式方法下需要有理有度,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来剑走偏锋。当然,消费者在遇到诸如此类的方式,应及时上报至相关执法部门,而不是选择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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