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宣判!百度回应:将提起上诉

  • 来源: 驱动中国 文:宋涛   2020-12-02/10:18
  • 驱动中国2020年12月2日消息  日前,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海淀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针对这一判决结果,百度方面12月1日回应表示“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并强调,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上,百度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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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方面称,对存在风险、仿冒、不稳定等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是搜索及安全领域通用且必要的做法。百度搜索对于所收录的所有站点均一视同仁。百度搜索的相关举措均依据抓取日志自动统计、规范进行,旨在帮助用户防范风险,避免损失。

    百度指出,对可能被劫持、恶意篡改、访问状态不稳定的网站进行安全识别和风险提示,是当前互联网及安全领域的通行做法。除百度外,Google、搜狗、金山、360等搜索、浏览器及安全杀毒产品都会采用此类做法,其中因此产生纠纷的也不在少数。2006年,Google曾因宝马使用作弊手段提高自身搜索引擎排名,宣布在德国主网站将其封杀。大众熟知的360手机卫士也曾因标注功能引发司法纠纷,最终法院判决360公司胜诉。

    据了解,百度与今日头条的此次纠纷发生于2018年,百度的爬虫在检索收录时监测到今日头条的官网存在不稳定状态而自动对其进行了稳定性异常标注,今日头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

    今日头条诉称,今日头条与百度在互联网业务领域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百度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编造事实,在搜索结果今日头条官网链接的下方,使用“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等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并使用“!”、红色字体等通常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于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从而使今日头条丧失大量应有的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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