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美团小贷”)执行申请,裁定美团小贷未经金融监管依法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融资业务平台,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美团回应媒体称,法院裁定的事实有严重错误,美团小贷已提起上诉。
据了解,该案中,美团小贷与闪某通过美团点评借钱平台在网上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闪某向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或流动资金周转需求”的分期借款,借款金额为80000元,借款期限为18个月,借款年利率18%,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后闪某偿还本金3904.46元,剩余本金76095.54元及逾期违约金、利息未偿还。因此,美团小贷于2019年11月26日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立案执行。但在执行中,美团小贷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明出借人具有放贷资质的证据。
法院表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美团方认为法院裁定有严重错误,但在执行期内又不提交出借人具有放贷资质的证据,这种表里不一的做法着实令人费解,拿出放贷资质难道不比喊一声“法院裁定事实有严重错误”更具说服力?令人如此困惑不解的行为,归根结底,美团怕是根本就没有底气拿出证据。
作为美团金融业务的一个版块,美团小贷主要面向中小微餐饮企业,向美团点评的合作商户提供金融服务。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本4.6亿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彭千,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其中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0%;上述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监管制度的规定)。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中还指出,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今年1月,焦作市中级法院也曾处理过同类案件,美团小贷从事的相关业务也被认定不合法。此外,该公司还有多个法律诉讼,涉及借款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小额贷款合同纠纷。
而查询相关资料就能发现,美团小贷屡次被判不合法不是没有原因的。根据美团招股书,重庆市政府规定,具有良好经营管理地位和风险控制能力,资金等于或者超过2亿元的小额信贷公司,可以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在各县、自治县开展业务。
据此规定,美团小贷可以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但要在网上开展小贷业务,则需要有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否则就有可能涉嫌违规。
这里先解释一下小额贷款和网络小额贷款的差别,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各省市结合实际,在省、区、市范围内开展,而网络小额贷款则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具有通过互联网平台上获取借款人,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等特定场景信息等评定信用风险,在线上完成贷款全业务流程等特点。
2017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经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暂停批设互联网小贷牌照。这让那些取得网络小额贷款牌照的公司变得更值钱,而随着政策层面的收紧,想要再申请是难上加难。
据《企业观察报》报道,重庆金融局的机构名录中包括重庆三快小额贷款,但仅有重庆市众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中旅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明确自营贷款可通过市金融办核准和备案的网络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这种结果对美团来说显然是不利的,具不具备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先不做结论,声称“法院裁定错误要上诉”,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处理过同类案件,裁判认定也相同,却未见上诉结果,这是为什么呢?
需要注意的是,美团小贷资质问题不过是美团金融合规问题的暗角之一。2016年2月,美团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因“无证经营”被举报;2017年8月,美团点评又因“代收代付”模式不符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支付清算协会责令整改;2018年11月,职业打假人王海就在其微博公开举报美团,称“美团涉非法经营支付业务,可被挪用或吃利差的资金高达70亿”。
这些暗角的存在让美团金融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再加上网络上关于美团金融“暴力催收”、“骚扰”、“泄露个人隐私”等投诉内容的增多,美团金融要想满足王兴“打造一个千亿资产规模的金融事业”的野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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