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一”背后:电商巨头的“护城河”攻防战!

  • 来源: 驱动号 文:马婷婷   2019-10-15/18:04
  • 双十一临近,电商巨头“二选一”之争再次上演,阿里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发文称:“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阿里“携流量以令诸侯”,竞争对手厉声讨伐不惜与其对薄公堂。

    阿里拼多多“大促”前夕屡交锋

    每逢618或双11大促节点,电商巨头必会交锋。近年来,阿里拼多多关于“二选一”纷争迭起。

    早在去年10月,拼多多创始人达达就在朋友圈控诉天猫逼迫商家二选一,其发文称:

    “不能忍的是,逼着与拼多多签约品牌发微博,污蔑自己上传到拼多多的商品不是正品,否则就不让上天猫双十一。”

    这导致拼多多“3周年活动”中的大批品牌商家被迫退出活动,下架商品,甚至要求关闭旗舰店。

    关于此事,阿里巴巴方面回应称:

    “纯属虚构”

    今年618大促前夕,双方战火再度燃起。

    今年4月,网红店主赵大喜在微博发布文章《请停止你们的盗窃行为!》指控拼多多“大喜服饰旗舰店”店铺信息及货品均为“假冒”,涉品牌侵权。赵大喜向拼多多表示:

    ”请负起责任,停止这种故意侵权的行为!对于持续侵权行为,我们会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拼多多小二的回应确是耐人寻味。

    ”你(赵大喜)是全网头部红人大商家,但依然没有实力去拒绝大平台强加于你的这一场‘选战’。平台垄断下竞争的残酷性,使得品牌商们的生意越来越难做。我们理解你的身不由己,也想对‘写剧本’的人说一句:请停止对品牌商的逼迫,对拼多多的污蔑。”

    无独有偶。这一幕在今年十一黄金周再次上演,而拼多多的回应也是如出一辙。

    国庆期间,三只松鼠发声明:

    未在拼多多开设官方旗舰店,且从未授权任何经销商及店铺在拼多多进行售卖。而拼多多平台的非授权商品已严重侵犯了三只松鼠知识产权,将委托律师维权。

    对于此事,拼多多的回应又将公众视线拉回到“二选一”的老话题。

    拼多多表示:

    “充分理解商家在10月1日晚8:00举国欢庆,烟花绚烂之时,被迫发布声明说自己在拼多多平台上销售的产品“未经授权”,压力必然已经山大。”

    并表示,拼多多认为双十一理应成为购物者和商家的消费季,而不应该成为舆情的嘉年华。

    拼多多两次回应毫不避讳直指对方强迫商家“二选一”。而多次舆情源爆点则是“品牌商家出面维权”讨伐拼多多,而拼多多则直指商家背后有操盘手,剑指阿里。

    随着双方“二选一“战事逐步拉开,拼多多接二连三遭受重创。苏泊尔、美的、九阳三家电器企业要撤出拼多多。格兰仕发声明称,自与拼多多达成合作以来,格兰仕在天猫平台的搜索段陆续出现异常,导致正常销售遭遇严重影响。

    通过以上案例不难看出,品牌商拉锯战背后其实是“新零售”与“新消费”之战。背后的两股力量都在极力维护自己的护城河。无论是阿里还是拼多多都是揪住对方的弱点穷追猛打,其实,不仅仅是巨头阿里与电商新军“拼多多”,就连京东也曾与阿里因“二选一”事件对薄公堂。

    阿里京东对薄公堂

    早在2017年,刘强东公开炮轰“二选一”的竞争。并表示:

    ”二选一是一家公司无能的表现,任何下三滥的手法都不会赢到最后。”

    同年,京东向北京高院起诉天猫,称其滥用市场支配力量实施“二选一”等行为,损害了正常竞争秩序。

    近日,京东诉阿里“二选一”垄断案取得最新进展。10月9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最高院驳回阿里管辖权异议上诉,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享有管辖权。上诉人要求将本案移送至浙江省高院审理,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0月14日,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发布声明表示,真心感谢在北京对二选一这个话题进行公开地审理,尊重法院的任何判决结果,实在不愿意再被动配合某些企业的炒作。

    阿里王帅强调称,“二选一”从来只是一个伪命题。平台为组织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大促活动的各项资源天然稀缺,只能向最有诚意最积极参与大促活动的品牌商家倾斜,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

    “二选一”的背后

    阿里王帅的“二选一”正确论再次引发舆论热议。对于商家和消费者来说在电商巨头面前处于弱势。商家在被逼迫做出选择时肯定会倾向选择体量更大的平台,割舍掉其它平台也意味着降低了曝光率和转化量。同时也是占据高位选手对低位选手的强势打击,因此,“二选一”手段也被零售巨头屡试不爽。

    归根结底,“二选一”是新零售与新消费的一场博弈,无论是京东还是拼多多,随着双方品类不断扩展,与阿里系电商形成正面竞争,意味着将分食对方的市场份额。“二选一”不过是阿里利用自身的流量优势捍卫自己行业第一的位置。

    新出台《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二选一”长期持续的结果势必会加速垄断,对于有潜力的新兴企业而言,如果与巨头展开正面竞争,将面临被打压或被收购的命运,如此不仅削弱了市场竞争活力,也伤害了商家与消费者的利益,与《电子商务法》提倡的主旋律有所偏离,也使阿里“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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