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19年6月17日消息 5月27日,因发动机漏油实践,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刚刚被处罚100万元,就在近日,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再次出现了一例奔驰车辆漏油情况。
今年2月27日,他在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购买一奔驰E300L轿车,花费46万元。6月12日,王先生驾车行驶在高速上时,突然听到车辆“咚”的一声,并伴随着抖动。车辆右前轮漏油严重。而此时,这辆奔驰E300L也仅仅行驶了7000公里。因此,网先生将车开回4S店,然而店里则表示可以将车子拖到西安维修,但绕过了检测环节。
6月13日,渭南利之星改口,表示店方表示可以按照原价50.5万元回购王先生这辆车,但前提是必须签署一份“和解保密协议”。根据协议要求,若王先生签署保密协议,就必须承诺不会以自身名义或任何有关系的第三方,向任何行政部门、司法机关针对甲方提起任何性质的投诉、要求、赔偿损害、诉讼或仲裁。此外,按照协议,王先生还需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报纸、网站)透露本事件相关信息。而王先生一旦违反该“和解保密协议”,需向甲方支付40万元的违约金。
16日下午,记者从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获悉,当地工商部门已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并分配给属地杜桥工商所。杜桥工商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所已介入处理此事,工作人员也赶赴现场处理。
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属于一家展厅,并没有售后服务,所以关于检测、维修的后续工作也就无法在渭南店里执行。尽管如此,也不应该如此不专业,在发现车子漏油情况下,并没有及时提出检测而是直接维修,在处理流程方面存在严重失误。其次,在6月13日,突然改口可以按照原价回购王先生的这辆车,并且要求王先生签署保密协议,这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工公司能够有次动作,很有可能是希望通过保密协议能够快速息事宁人,毕竟其母公司西安利之星此前的车辆漏油维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如今刚刚尘埃落定,再次掀起舆论热潮对公司不利,但是如此处理事情的方式确实欠妥。并且不惜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确难以令人接受。
评论 {{userinfo.comments}}
{{child.content}}
{{question.question}}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