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用户信息被非法窃取,多名不法分子被判刑

  • 来源: 驱动中国 文:宋涛   2019-01-31/10:33
  • 驱动中国2019年1月31日消息  据检查日报报道,日前,法院对邓某因利用软件非法盗取钉钉用户姓名及手机号码一案做了判决:邓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3225元,同时没收其用于作案的手机和电脑硬盘,上缴国库。

    据了解,邓某于2018年5月从网上定制购买了一个能批量获取钉钉用户数据的软件工具,多次租用服务器秘密进入钉钉(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脑系统,大批量传输通讯录,获取用户信息。6月20日,钉钉公司技术人员发现有人窃取用户数据后,通过技术反查,发现是邓某在通过淘宝购买服务器,并安装虚拟机运行钉钉,使用技术手段大批量获取用户信息,遂于6月2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邓某窃取钉钉公司涉及浙江金华、杭州、绍兴等67个地区客户用户姓名、手机号码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597095条,进行复制存放在其电脑。之后,在网上以每条3分钱的价格出售10万余条,非法获利3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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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除了企业没有尽到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外,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进行盗取用户信息进行倒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但侵犯用户隐私不是法外之地。据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 15日报道,快递公司把月结大客户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寄送物品等信息,储存在发货系统数据库内,使用专门的账号密码即可登录发货系统“一键”发快递,没想到这个系统也“方便”了别有用心的人。

    前不久,该快递公司报案称大量信息被非法窃取。经检测,有多个IP、AMC地址在该公司发货系统上非法盗取客户的发货账户,并利用系统漏洞非法窃取月结客户的快递单页,泄露信息达数百万条以上。

    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蒋某、胡某、孙某抓获归案,4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陈某、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胡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孙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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