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5点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各地立即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加强网约车和顺风车平台驾驶员背景核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维稳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投诉报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并且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受近期接连不断的滴滴出行平台顺风车恶性案件影响,该通知中有关网约车的整改部分备受关注。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滴滴公司等平台公司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在完成隐患整改前,无限期停止“顺风车”信息服务。
除此之外,通知要求网约车平台加强乘客信息保护,防止用户泄露隐私,派单前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对车辆和驾驶员一致性进行审查,对路线行驶偏移、不合理长时间停留等风险进行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实行随机派单机制,禁止驾驶员选择乘客,允许乘客选择驾驶员,对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驾驶员派单在APP显著位置要设置“一键报警”,设置专门的24小时运转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团队,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接口、实时推送平台司机、车辆注册数据及车辆位置、行驶轨迹、乘客信息等数据,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在网约车显著位置粘贴专用辨别标志。
通知中还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确保网约车驾驶员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规定的条件。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基本实现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合规化。
目前,相关部门即日起将开展联合执法严打非法营运行为,相关工作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如下:
1、安排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9月30日):
宣传非法营运车辆危害,鼓励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快清理网约车平台上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交通、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各类非法营运等行为;加大网约车线上监管力度,定期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
3、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交通、公安部门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及成效,逐步建立起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
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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