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名大学生借“校园贷”反被告!究竟是谁之责?

  • 来源: 驱动中国 作者: 候艳艳   2018-07-09/14:19
  • 驱动中国 2018年7月9日消息 近日,一篇南国早报《借“校园贷”买高档手机 400多名大学生成被告》的报道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按常理来讲,大学生一般都是作为校园贷的受害者出现,而近期却成了被告。那么大学生和网贷机构双方间究竟谁是过错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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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国早报报道,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400多名大学生,通过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借钱买高档手机后,却还不起钱,最终成为被告。

    该事件经曝光后,引起了舆论关注。不少网友指责大学生巨婴、逃避责任、借钱享受等等,而网贷机构则成了“受害者”。该事件的责任方究竟是谁?经过事件的发酵后,慢慢明晰。

    根据南国早报的报道,今年上半年,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陆续受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成被告。

    据主办该案的黄支革法官介绍,这批“校园贷”是大学生通过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的“704校花”业务接待,从借款合同看,每个案件借款金额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来买高档手机。因手机到手后,这些大学生没有还钱,从而成为被告。

    为保障被告大学生的合法权益,6月初,主办法官和原告方专门赶赴贵州贵阳市两所高校,找到20名被告大学生,希望他们参加座谈会,协商还钱。令人遗憾的是,没有一人愿意参加。主办法官只好和高校老师沟通,但只有3名大学生选择和解,并一次性归还了借款。

    报道称,这3名大学生表示,收到法院传票后,被起诉的大学生专门成立了QQ群!他们认为,国家打击高利贷、非法放贷,而这个“校园贷”是非法放贷,所以他们借的钱可以不用还。

    但据《社会与法》频道对该案的报道中显示,其主办法官认为,就目前的材料来看,该校园贷并不存在违法之处,法院为学生争取的调解条件依然有效。法官表示,待法院对案件做出判决后,判决一旦生效,该贷款公司一定会申请强制执行。届时,如果学生们继续无视生效判决和法院执行,将会面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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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经过梳理,目前众多矛头似乎已经指向大学生。但大学生却并不认同,认为他们是被“704校花”骗了,并非故意不还款,网络上对他们的指责有失偏颇。

    公开信息显示,“704校花”是广西柒零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704公司)推出的一款“兼职换购”产品,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及商品分期换购,大学生通过兼职或现金还款等方式还贷。

    证券时报获得的一份《柒零肆个人借款及商品分期使用合同》显示:

    甲方(即大学生)向乙方(即704)取得的分期商品总额为5610元,甲方通过兼职方式取得报酬,兼职还款期限为1年,甲方每月需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和管理费61元,每期偿还借款及其余费用合计529元。甲方如有逾期需要支付借款本金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给乙方。按照约定,甲方每个月需完成41个小时的兼职,工时费是13元/小时。

    从合同上来看,似乎很合理。但实际上却出现很多问题。一是704校花平台提供的兼职非常少,很难抢到,这导致很多学生只得现金还款;二是704公司推出一款APP,要求通过APP还款,但该APP存在一系列技术问题,如还款了仍显示逾期、无法充值还款等;三是违约通知不及时,有的人可能少还了几块钱,但是704公司两个月后才通知,导致违约金非常高,因为是按照本金的千分之二来计算违约金。四是暴力催收,包括泼油漆、到学校撒传单、骚扰家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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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催收员在贴吧发布的催收图片

    事实上,早在2016年长沙晚报便报道了一起704校花“兼职换购”引发的争议。

    报道中,一名女大学生因当年5月320元没能及时还上,最后到到当年11月被要求还款近4000元。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工作人员曾表示她之前的账单已经结清。

    事件发展至今,目前,704校花”业务已经被国家叫停,704公司处于追债阶段。而据澎湃新闻报道,与704公司曾有合作的柳州银行已经暂停“704校花”的贷款业务。从事件的始末来看,涉事双方或都有责任,至于案件究竟会如何审理,还尚待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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