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打脸, 押金隐患,陈欧的街电还能走多远首发

  • 来源: 驱动号 作者: IT三剑客   2018-05-28/14:43
  •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的重要性溢于言表,共享充电设备的出现,解决了用户出门在外手机没电的窘境,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整个共享充电设备市场也因此得以爆发。

    任何行业要向进入参与竞争就得遵守行业的“游戏规则”,对于共享充电设备来说,专利毫无疑问就是产业的命门所在。来电就专利问题将街电告上了法院,5月25日法院也对这起纷争许久的共享充电设备专利之争做出了判决。

    一年的诉讼和互怼:专利之争由来已久

    事实上,关于共享充电设备领域的“专利风云”其实已经上演一段时间了,尤其是作为行业头牌的来电、街电,它们二者之间的互诉从去年开始就时有发生。

    去年,在聚美优品高调宣布3亿元收购街电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陈欧就表示这笔钱已经全部花完,转化成了硬件资产。并高调宣布,街电花1亿购买3项发明专利,当时陈欧称这是自己的“核武器”。

    而在去年8月,街电CEO原源与来电CMO任牧在腾讯企鹅号上进行了一场关于“共享充电设备专利”的互怼与自我证明。双方各持己见,“你说我侵权,我告你我拥有三项专利,都逃不过我们的门槛”“你说你比我早进入,我说你恶意竞争”,互相指责对手碰瓷、黑自己。

    共享充电设备的专利技术,主要包括收纳充电宝的柜机设备,及相关识别技术、共享充电设备的租借系统、共享充电设备的租借方式这三大方面。而来电和街电的争论主要围绕在谁专利申请更早,谁掌握核心专利这两个方面。

    号称买下“核武器”的街电:一审判决却惨遭“打脸”

    那么在专利方面究竟谁更具备优势呢?通过之前两家高管之间的“互怼”,从中我们大可推测些端倪。

    从审批的时间来看,作为行业的“先行者”,来电科技的产品投放时间最早,于2013年年底开始研究共享充电宝的商业模式,及软硬件技术,并且于2015年将第一代产品投入市场进行验证,其申请专利的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远远早于街电。

    从核心专利来看,来电很早就开始重视这一点,累计申请了120余项专利,已获批58项目,掌握了机柜式充电宝的核心技术。

    而陈欧曾为其投资的街电,斥巨资买下的三件专利分别为;“一种手机充电更换系统及充电方法”、“一种手机电池的充电箱”、“一种可识别身份的手机充电电池及其识别方法”,与充电设备毫无关系。

    通过对比不难看出,街电的产品都不在自己的专利范围内。而来电的才是真正的底层专利,是真正具备专利优势的一方,可以说,从一开始街电就已经输在了起跑线。

    事实也的确如此,今年4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电科技诉被告湖南海翼、街电侵害使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开庭审理的两个案件分别涉及来电科技拥有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5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街电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此次法院宣判,似乎也为争论许久的共享充电设备专利之争画上句号。那个一直声称具备专利“核武器”的街电,那个一直宣称在专利之争中大获全胜的街电,如今法院宣判似乎与其宣传的内容并不相符,甚至可以称得上有些打脸。

    本来以为自己是刀俎,可实际上还是鱼肉,不得不说,此次判决也让街电出尽洋相。

    判决已定却不承认:心理落差下的恼羞成怒?

    正如前文配图所示,陈欧在高调宣布买进三项专利之时,称这是自己的“核武器”,让后来者无法进场,并且要用这一“核武器”对付行业其它玩家。

    如今法院给出的判决书似乎是在告诉街电和陈欧,在他们眼中一直寄予厚望的核武器,看起来更像是“意淫”,号称要用专利状告竞争对手侵权的街电,如今却成了侵权者。

    这样的心理落差注定无法令街电方面接受,为此,街电方面公开表示一审法院存在严重的偏差,要进行进一步的上诉。

    打着知识产权的旗号却不承认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不难看出,这个企业的做法其实就是言而无信,自我打脸。前后态度180度大反转,这不就是心理落差下的恼羞成怒吗?藐视公检法,不尊重客观事实,为了达到商业目的大肆吹嘘,投资人还敢碰吗?

    判决敲定推翻了的“多米诺骨牌”:街电败诉或将前功尽弃?

    随着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各行各业关于专利的诉讼会也会变得越来越高频,尤其是新兴产业领域,专利成为一些新兴技术产业的生命线。

    对于共享充电设备产业来说,专利的重要性溢于言表,不少人认为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将会是未来共享充电设备的一个基础门槛,同时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谁拥有更多更全面的专利,就意味着谁拥有更强大的竞争力,就能在未来的共享充电设备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正如陈欧当初采购三项专利时所获的那样:“如果知识产权保护能改变过去创业者一窝蜂涌入、资本烧来烧去的格局,那就有意思了。”只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1亿买的专利,三个专利范围过窄,连自己的街电产品可能都不在保护范围内;自己反倒可能成为被专利打败的玩家之一。

    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此次判决对街电的影响不可谓不大。法院要求街电要停止制造涉案AnKer设计十二口产品,在判决生效之内三十日内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十二口产品。

    在产业兴起之初,陈欧的共享充电宝也是按照互联网一贯的逻辑快速抢占市场,不断疯卷各大商场圈、电影圈、饭店圈等人群密集的地方,以求实现规模效应。但如今法院宣判不允许街机再使用涉案AnKer设计十二口产品,停止侵权行为可能意味着产品下线,即使不立即执行,后续的扩张也十分尴尬,之前的很多努力或许也因此付之东流。

    就比如ofo,在行业兴起之初快速抢占市场,但后来发现“智能机”替代“功能机”才是趋势,再回过头来重新布局毫无疑问会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此次街电的情况似乎比当初ofo更严重些,这已经不是重新布局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在继续使用AnKer设计十二口产品的问题。

    街电负面影响用户权益:“退押金难”问题或将再次上演?

    共享单车市场的彩虹大战还历历在目,作为当初行业名列前茅的玩家,酷奇单车的倒下让人感觉始料不及。

    由于自身负面消息,致使用户产生了“不安全感”,于是便产生了大规模的退押金潮,而酷奇的现金流无法实现,于是便发生了全社会的关注的“退押金难”问题。

    如今,随着一审正式宣判,街电“核武器”的实效,AnKer设计十二口产品不能再使用,这或许也会像之前酷奇那样,给其用户群体中带来非常严重的不安全感。

    值得一提的是,酷骑单车的押金问题据了解到现在还没有妥善解决。而有了这一的前车之鉴,可能不少用户因此去退押金,这对于街电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势必会对其目前的现金流产生非常不利影响,之前乐视、酷奇等公司的倒闭归根结底其实还是现金流出了问题,而这也是街电和陈欧应该考虑的问题。

    专利之战正式落幕:侵权企业或被资本市场抛弃

    对于共享充电设备而言,和其它共享经济一样,似乎门槛很低,商业模式自然而然地不断被复制,而对于行业玩家来说,自然需要寻找新的方式来成为自己的产业护城河,而专利则是最好的武器。

    毫无疑问,谁掌握了核心专利技术,就等于谁可以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

    为此,作为共享充电行业开创者的来电,从一开始其实就吸取了共享单车、网约车等共享经济“探路者”们的经验,对产业特征有着清晰的认识。从成立伊始就将知识产权保护放在公司发展的首要位置,此次涉案的两件专利也是吸纳式共享充电设备的底层基础专利。

    而在互联网领域,如果把“核心竞争力”比喻成厮杀过程中 “攻击绝技”的话,资本的持续注入就是能让企业保持“满血状态”的重要支撑。资本是助燃剂,企业要想实现高速发展,资本的“助燃”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街电来说,从一开始其实就已经丧失了先机,目前已有潜在投资人对街电抛出了橄榄枝。但这起专利败诉案无疑会影响到投资人的信心,此外,法院判决的“停止侵权行为”也会影响到街电后续的扩张和运营节奏,投资人也不会投侵权企业+侵权产品。

    另一层面,随着来电的再次胜诉,这似乎已经在宣告共享充电设备的专利之争也已经落幕。此次诉讼,保护了来电科技自有知识产权,堪称维护知识产权的经典案例,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方面判决停止侵权,另一方面考虑公共利益及投放量巨大的事实,给予30天宽限期。同时也增加了知识产权拥有者,也就是来电科技的品牌价值和商业竞争优势。

    不少业内人士也指出,对于共享经济来说,模式创新的同时如果能够搭配专利技术,更容易形成竞争壁垒,企业的发展将会更顺畅,估值将会更高。毫无疑问,拥有更多核心知识产权的来电势必将成为更多投资人眼中的“最佳赛手”,马太效应将成为产业发展的“主旋律”,共享充电宝也将迎来最后的收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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