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美团要求商户终止与其同类团购网站合作

  • 来源: IT时报   2014-01-12/11:33
  • 最近有一份来自团购网站美团的内部人员聊天记录流传到网上,披露了美团要求合作商户终止与其同类团购网站合作的诸多细节。据称,签署“独家”协议的企业数量是美团销售人员要完成的指标之一,如果无法完成,将面临罚款或被辞退。记者调查后发现,美团想要靠这一主要针对三四线城市的策略来获取市场增长,恐怕困难重重。

    “独家合作” 主要针对“高占比”市场

    相比其他团购网站,最早在全国范围布点的美团在三四线城市的市场占比较高,美团此次推行“独家合作”计划中,这一优势体现得非常明显。

    记者从深圳、广东、宁波、山东等地的美团销售人员中得到证实,今年他们都开始在协议中加入“独家”合作内容。“最后如何执行还是要看市场的定位。”记者从广东站点一位销售负责人处了解到,其实只有占比高的市场才会被要求执行这个要求。

    显然,在一二线大城市,美团没有办法执行“独家协议”。在宁波,美团事业部分为“本地生活服务”和“邮寄类”,前者并不要求“独家协议”。“因为本地生活部主要是吃喝和娱乐,在宁波本地,窝窝、糯米都主攻这一消费类市场,它们的占比也很高,因此,要求商户签订独家合作的协议,很难推行。”而“邮寄类”商户只包括服饰、日用品,这类业务本身在美团宁波站中占的比重很小,因此等于没有执行“独家协议””。

    在东莞这样的三四线城市,为了争取更多的用户,美团对签订“独家”的商户进行让利优惠,“只要在商品上注明是独家的,美团对商户销售额的提成比非独家低。”由此,一位销售人员每天“做50-60单不难”。

    “试水”独家协议 不如拓展优质商户

    据《IT时报》记者了解,来自三四线城市的销量基本只占一二线城市的一半,如果发展重点全放在三四线城市,恐怕难度不小。不少三四线地区的美团站点,出于销量考虑,对于“独家合作”的签订也没出台考核指标。

    在宁波、深圳,山东等三四线的县城,对于签订独家协议的商户,美团并没有提出具体的补贴政策,销售人员也没有收到明确的指标,“主要还是考虑到会影响之前的销量”。目前美团销售人员的收入结构依然是执行之前的商品销量提成计算。因此对于销售人员来说,合作的标准是商品是否有销量,而不是商户的数量,“如果谈成60家商户的销量不如20家商户的,那么我为什么要求数量,而不是精选商户?”但是一位销售人员表示,目前能够引入三四线的”精选“商户不多。因此,销售人员看来,签不签“独家协议”区别并不大,“我们地区真正有实力的团购类竞争对手不多,商家选择不多,基本就是‘独家’”。还是希望从外省引入更多好的商户,或许对未来的发展更有帮助。

    记者了解到,其他团购网站目前并未采取相对应的行动。而在团购专家看来,2012年,尽管美团占整个团购市场的半壁江山,但整个市场也就只有百亿。到目前为止,美团的销售业绩距离今年的目标188亿距离依然遥远。因此,对于现在的美团而言,一味打压对手,恐怕也很难取得足够的增长空间,不如将目标放在新增市场的开拓,包括新增入口、包装新产品、扩充市场容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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