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周三报道称,苹果和亚马逊之间,就“app store”的商标使用权争议不休,现美国旧金山地方法官下令,双方需展开和谈协议。
两造委任律师将于3 月21 日开启会谈,法院本月之前审议时,驳回苹果对亚马逊的部份“Appstore”名称抄袭控诉,限制苹果不得指控其广告不实、误导消费者。
虽然苹果的不实广告控诉遭驳,但对于此名称的商标权争议诉讼仍健在,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谈,将于今(2013) 年8 月进入审判阶段。
苹果最初于2011 年对亚马逊提出告诉,宣称其侵犯公司申请的“App Store”商标使用权,亚马逊则于去(2012) 年9 月提出反驳,表示“app store”一称已是常规型用法,公司应可使用“Amazon Appstore”为下载服务命名。
苹果于2008 年开始iOS 程序下载服务时,已然启用App Store 作为名称。此一销售服务与iPhone 和iPad 的成功息息相关,现店内已有数十万款应用程序供下载使用;本月稍早苹果宣布,App Store 程序累计下载量已超过400 亿次,且几乎有半数集中于去年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