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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盛华硕争讼案业界引关注

来源: 驱动中国 文:itcom 2013-12-20 15:05 评论:

2013年12月17日,威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北对华硕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祥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民事诉讼。此事一经报道,在行业内引起了强烈关注。

经过多方询查,记者对事件的始末有了初步的了解。据悉,此次诉讼事件起因应追溯至2007年,时任威盛系统平台事业部总经理的林哲伟,应华硕执行长之邀,带领20余名威盛研发部门技术人员转职至华硕公司旗下祥硕公司。而之后不久祥硕公司便在没有USB的基础下快速开发完成USB的产品并于2009年正式投入Device量产、2010年更投入Host量产,这也引起了威盛对祥硕公司所采用技术和产品的疑虑。

2012年8月21日,威盛向台北地检署就祥硕涉嫌侵害威盛USB技术财产权对祥硕及其涉案员工提出刑事告诉。台北保智警察大队于2012年8月30日对祥硕公司执行了第一次搜索,扣得祥硕work station 中印有「VIA」的电路图及技术文件96张。而之后因祥硕公司未配合检方调查,2013年4月16日检察官再次至祥硕公司执行第二次搜索,本次扣得与威盛电路结构高度相似的电路图38张,并根据全部搜索所得资料和证据进行侦查。2013年11月8日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起诉祥硕公司及包括其研发中心副总张棋在内的四名员工。

威盛于本月17日进一步对祥硕、华硕及祥硕董事长沈振来、总经理林哲伟提起民事诉讼并表示,由于祥硕是华硕子公司,且沈振来及林哲伟曾在华硕兼任要职,华硕在这宗案件中有主导之嫌。另外,祥硕产出的涉嫌侵权的产品也是主要卖予华硕,因此威盛决定一并对祥硕及华硕提起民事诉讼求偿。因祥硕是蓄意行为,所以决定依法请求倍数赔偿。

威盛和华硕均系台湾知名IT企业,核心技术是科技企业重要的资产和发展创新的源动力。谁掌握了核心技术,谁就掌握了重构产业链布局的主动权。当公司的核心技术受到侵犯时,公司有义务也有权利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和维权,这不仅是公司对股东权益责无旁贷的义务,同时也是对于公司员工的一种责任体现。威盛循求法律途径,以保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权益,无可厚非。关于诉讼的进一步消息,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进行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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