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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通钱方冻结客户资金一月无说法

来源: 周末金证券 文:边境 2013-08-13 14:29 评论:

金证券记者 管伟

支付通钱方借壳路边店给客户办理了POS机,而客户刷卡后4000元资金诡异失踪。在《金证券》记者的协调下,昨日,曹女士7月9日刷的4000元钱终于在一个多月后的8月12日到账。不过,对于资金被冻结了一个月,支付宝钱方方面并没有任何说法。

  资金失踪一个多月后到账

按照人民银行办理POS机必需五证齐全,且有店铺的要求,从事教育培训机构的曹女士并不具备申请POS的资格。但第三方收单机构支付通钱方却移花接木,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服装店拍照留存,作为依据就向总部申请办理了POS,而总部不加审核给曹女士办理了POS机。此后,曹女士刷卡的4000元资金诡异失踪。

据《金证券》了解,曹女士在安装了POS机后,7月6日,她第一次刷的4000元,次日到账了。7月9日,她又刷了4000元,结果截至8月11日前,迟迟未到账。曹女士多次与支付通钱方沟通无果。

在记者协调下,曹女士的4000元资金终于在一个多月后到账。

  冻结资金系半夜12点多刷卡

支付通钱方昨日向《金证券》记者表示,之所以要冻结曹女士的资金,是由于刷卡的时间有异常。

支付通钱方解释,根据曹女士当初申请POS机时的条件看,当初开设的是服装店,而曹女士7月9日刷卡的时间为夜间12点30分左右,按常理,很少有服装店在夜间此时间段营业。第二点,曹女士7月9日的刷卡中,共刷了8次卡,其中6次是同一持卡人刷卡。此外,根据银行风险系统提示,曹女士此笔交易存在风险性。

因此,根据人民银行7月5日刚出台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给予曹女士的资金账户给予冻结。

不过,对于支付通钱方的说法,曹女士并不能接受。

曹女士表示,《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并没有规定表示超过夜间12点就不给刷卡,此外,4000元分多次也是由于支付通钱方当初的承诺有背引起的。

曹女士说,当初在办理POS机之前,支付通钱方的韩姓工作人员向曹女士明确承诺,其办理的POS机每个月可刷2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单笔额度能达到1万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曹女士发现,POS机每个月最多只能刷1.5万元,每笔上限是2000元。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她只能把一笔资金分多次刷才能完成刷卡的操作。

支付通钱方表示,当初为曹女士办理POS的韩女士并非支付通钱方的正式员工,而是支付通钱方代理商的人。目前,支付通钱方已对该代理商及韩小姐进行了处理。

  POS办下来才说风险系数高

《金证券》记者查阅了7月5日刚出台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第十九条规定,“收单机构应当综合考虑特约商户的区域和行业特征、经营规模、财务和资信状况等因素,对实体特约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分别进行风险评级。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对其开通的受理卡种和交易类型进行限制,并采取强化交易监测、设置交易限额、延迟结算、增加检查频率、建立特约商户风险准备金等风险管理措施。”

支付通钱方表示,正是由于曹女士的账户出现异常,才采用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关于“采取延迟结算”的做法。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对于“延迟结算”,“收单机构应当综合考虑特约商户的区域和行业特征、经营规模、财务和资信状况等因素,对实体特约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分别进行风险评级。”

根据曹女士的叙述,其在银行等系统的征信记录没有进入过黑名单,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在进行第一笔交易中,并无异常情况发生。如果第三方收单机构认为曹女士的风险等级较高,又为何为其办理了POS。这些都让曹女士很费解。

让曹女士更难过的是,支付通钱方在冻结了她的资金一个月后,竟然没有任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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