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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晓生:寡头阻碍创新 互联网反垄断迫在眉睫

来源: 驱动中国 文:itcom 2013-03-06 19:59 评论:

“即使两个魔鬼一块跳双人舞,也比一个天使跳独人舞更加起劲。”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在首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上,如此强调竞争的作用。这与互联网行业流行的一个论调不谋而合,即宁愿看到两个企业激烈交锋,也不愿看他们一起和气共谋,商量如何携手欺瞒用户。

3月6日,由互联网实验室主办的“互联网企业的责任和共赢研讨会”在京召开,知名法律人士、业界专家学者、意见领袖、知名博客等共同参与,一起探讨网民隐私保护、互联网企业的责任、互联网行业的有序竞争与共存共赢等问题。

360公司副总裁、首席隐私官谭晓生认为,互联网行业出现垄断不仅会抑制技术创新,同时也会扼杀新兴的创业公司,正所谓“大树之下寸草不生”,最终伤及用户利益和体验,中国互联网的寡头垄断格局急需通过竞争而改变。

谭晓生表示,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寡头垄断现象。垄断集中分布在搜索引擎、即时通信等领域,并出现了以腾讯、百度为首的、稳定的寡头垄断。

截止2012年3月,中国互联网上市公司市场价值总和已经达到8000亿人民币以上,而腾讯、百度两大公司的总市值,就占据了互联网上市公司市场总值中的70%以上;腾讯、百度的收入占中概股上市公司收入总和的一半以上。

谭晓生指出,中国互联网发展在经历了十余年的高速发展后,已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竞争阶段,这种垄断已成为影响中国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

与国际互联网发展相对比,在美国平均每两年就会出现类似Google、Facebook、Youtube、Twitter等新兴互联网科技企业 ,而中国互联网市场长期陷于寡头垄断格局。

正所谓:“大树之下寸草不生”。有专家指出,在垄断寡头的打压下,许多曾经预期很好的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遭遇严重侵害,其中,IMO、联众、开心偷菜等一系列中国互联网新型创业公司,都日渐沦为了垄断市场的牺牲品。

对此,谭晓生表示,由于垄断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竞争,逐步在市场中漠视消费者体验,更严重侵犯广大用户的权益,互联网行业垄断对网络经济造成了侵害,抑制了行业的创新活力。

因此,谭晓生呼吁,互联网垄断已经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秩序,对于在高速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而言,反垄断迫在眉睫,只有通过创新和有效竞争,才能真正改变垄断格局,迫使巨头进行了改善。

竞争让行业领先者更加自律,更自觉地负起责任,清晰自身行为边界,营造一个共同繁荣的产业生态,而不是滥用垄断地位来追求一家独大。只有通过引入竞争打破垄断,才能推动互联网业作为自主创新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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