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暴力强拆360激起互联网内外一池秋水。搜狐CEO张朝阳在自己的博客中直陈:“抄袭和垄断已成为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最大的问题。” 张朝阳回忆,“当年微软模仿苹果发明的鼠标,被判罚数亿美元;当年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因垄断被美国司法部大卸八块;微软操作系统的垄断被公众和司法严密地监视着,不得限制windows上任何与微软竞争性产品的存在。” “以暴易暴”的思维不足取 11月4号,腾讯自以为是,迫使用户二选一的行为,大多数网民表示了“店大欺客”的愤慨。 知名律师马光远在其微博中称,“这种行为不仅野蛮、无礼,更是直接涉嫌违反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涉嫌垄断。选择使用某一个软件,是用户的权利,而不是腾讯公司的权利,腾讯的这种行为直接给自己戴上了法盲的帽子。” 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胡钢,昨晚通过互联网阐述自己观点时,认为当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的时候,受害方有权在寻求法律救济(如提起侵权诉讼)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自我救济。“但是,自我救济的一个公认前提应该是不损害其他的广大的无辜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必须是满足 ‘必要的’与‘合理的’这两个充要条件。” 胡钢说:“那种‘以暴易暴’乃至‘睚眦必报’的思维与行为均是不足取的。” 应倡导多样化的竞争以避免垄断 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夏业良昨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调侃说,“不要以为他们一个是纯洁少女,一个是‘流氓’。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们谁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更多。” 他认为,企业也好,行业也好,如果它获得市场的、增值的手段是不被双方(这里的另一方指电脑用户)所认知、所同意的,总是在一种不透明或诡秘的状态下进行,这应该是不正当的。对于IT用户来说,不管是杀毒软件也好,还是通话软件也好,如果这些软件在给你提供服务的同时,还背着你窃取资料,捞你的好处,这都是有悖行业行规和商业伦理的。 要消除这种状况,不管对于哪种软件,如果能消灭它的霸主地位、垄断地位,倡导多样化的竞争市场,情况才有可能得到改善。 —————— 编辑点评: 中国互联网的垄断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大公司欺压小公司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腾讯能有今天的成就,大部分功劳归功于中国数亿网民的支持,可是现在腾讯牛了,开始耍大牌,要挟网民。 相信马化腾同志也是相当的后悔,局面不好挽回呀,现在鄙视腾讯的网民越来越多了。
责任编辑:大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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