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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法第一案腾讯搜狐“双输”

来源: 驱动中国 编辑:sevenleaf 2010-06-23 09:25 评论:

      被称为“中国输入法软件第一案”的搜狐、腾讯互诉不正当竞争案昨日以“各挨五十大板”的结果暂告段落。继前日腾讯诉搜狐旗下搜狗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搜狗败诉并判赔24万元后,昨日中午,搜狗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宣判。结果正好相反:腾讯败诉,判赔23.15万元。

      搜狗有点冤,自己不管做啥,腾讯都会跟进。不过人家腾讯可不是只学你一家,人家是放眼全世界的软件创意。但冤枉归冤枉,虚假宣传可是同行每天都拿放大镜四处寻找的,然后律师等行业红火了,新的产业链条开始工作。

      拼音输入法软件令腾讯和搜狗分别在两个中级法院互诉对方涉嫌不正当竞争,索赔额都是2000万元。前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搜狗赔偿24万元。

      被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的,一是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著作权人;二是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是软件的被许可使用人。腾讯指责搜狗恶意干扰用户,并进行虚假宣传。法院认为,搜狗在各个渠道中对“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使用了“当前网上最流行、用户好评率最高、功能最强大的拼音输入法”等宣传内容,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同时,法院还认定搜狗在输入法软件中设定的设置,阻碍了用户使用QQ拼音输入法,违反了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双方当事人在宣判后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频繁借助诉讼打击对手,容易导致互联网陷入恶性循环,更导致中国互联网形象恶化。这样的案件进行下去将没有赢家。

责任编辑:sevenl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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