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消息,狂人版QQ官方论坛(gochina.cn)和传美版QQ官方论坛(xinxin2008.com)同时发布两则公告。公告均在昨日晚间发出,制作者均表示意识到上述软件侵犯了腾讯公司合法权益,并从即日起决定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并向腾讯QQ道歉。 两名制作者刘航和bimony同时保证,从即日起不在更新和打包修改任何QQ版本。从上述几乎发布于同一时间的公告和几乎一致的内容来看,分析人士认为不排除狂人版QQ和传美版QQ已经相继接到腾讯方面的警告,因此决定停止更新。 2007年10月,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被捕,同时,腾讯向其提起诉讼。2008年3月,深圳南山区法院宣判陈寿福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117万余元。随后,陈寿福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 2008年11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陈寿福犯被判侵犯著作权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追缴117万,再处罚金120万,总共涉案金额达237万。 随着陈寿福的入狱,珊瑚虫QQ案也给类似修改版QQ软件作者极大警示作用。随后,飘云QQ等也宣布不再开发和更新。上述两则公告也预示着业内数款QQ外挂软件在2010年最终走到尽头。 狂人版QQ的致歉信及保证书: 本人刘航,是“腾讯QQ(狂人版)”的打包者。自2005年以来,将腾讯QQ与各种显IP去广告外挂打包成“腾讯QQ(狂人版)”,并发布给网民下载,相继大概有20-30个版本。 本人现在意识到这种做法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决定立即停止这些行为,并为我的这些行为向腾讯公司,特别是马化腾先生致以万分的歉意。 本人保证从此不再打包腾讯QQ的任何版本,并同时删除本网站(GoChina.cn)下所有与腾讯QQ(狂人版)相关的内容。如有违反此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腾讯QQ(狂人版)打包者:刘航 2010年02月01日 传美版QQ的公开信: 本人自2005年以来,将市面上各种QQ辅助工具私自打包成"传美QQ",并私自在各大下载站进行发布和提供下载. 本人已经意识到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从即日起决定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并向腾讯公司道歉. 本人保证,从即日起不在更新和打包修改任何QQ版本 感谢大家这么多年的支持,也希望大家使用官方版本QQ,不在使用侵权QQ. 以上声明,与任何公司和个人无直接关系,请勿发散思维. bimony 2010.2.1
责任编辑:李祥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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